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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春节期间将差别化上调保证金和涨跌幅
发布时间:2012-1-12 16:50:47  作者:

      为有效防范春节长假期间市场风险,1月1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春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的通知》, 实施差异化管理,对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收取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进行调整。

  《通知》规定,自1月19日收盘结算时起,铝、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7%调整为10%,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5%调整为6%;锌、铅、螺纹钢、线材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8%调整为11%,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铜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9%调整为12%,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13%调整为14%,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幅度限制由6%调整为7%。春节后再统一恢复至原有水平。

  同时,为降低长假期间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解决票据流转和衔接的问题,并且使客户可以在节前完成仓单和货款的交收,上期所已将1月份相关合约的最后交易日调整为1月13日,交割日调整为1月16日、17日、18日、19日和20日。

  据了解,此次对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加上不久前已经实施的单边市下动态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和保证金水平的新三板制度,上期所表示基本上能够涵盖休市期间外围市场相关品种的价格波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