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尊敬的投资者:
2009年国庆中秋长假临近,根据三家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和公司有关制度的规定,我公司对国庆中秋长假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一、自9月23日结算时起,铜、螺纹钢、线材、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6%,铝、锌和黄金调至15%;豆一、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氯乙烯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3%,豆二和玉米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1%;白糖、菜籽油、PTA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2%,强麦、硬卖、早籼稻和一号棉花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1%。
二、自9月29日结算时起,铜、橡胶、螺纹钢、线材、燃料油、铝、锌和黄金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23%;豆一、豆粕、豆油、棕榈油、线型低密度聚乙烯和聚氯乙烯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7%,豆二和玉米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15%;白糖、菜籽油、一号棉花、PTA、强麦、硬卖、早籼稻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调至24%。
三、如果10月9日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恢复至9月22日水平;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下调时间另行通知。
请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注意及时调整持仓结构,以规避长假期间的市场风险。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九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