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
2016-06-29
交易品种 |
焦煤 |
交易单位 |
60吨/手 |
报价单位 |
元(人民币)/吨 |
最小变动价位 |
0.5元/吨 |
涨跌停板幅度 |
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4% |
合约交割月份 |
1,2,3,4,5,6,7,8,9,10,11,12月 |
交易时间 |
每周一至周五9:00~11:30,13:30~15:00和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交易时间 |
最后交易日 |
合约月份第10个交易日 |
最后交割日 |
最后交易日后第3个交易日 |
交割等级 |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 |
交割地点 |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指定交割仓库 |
交割方式 |
实物交割 |
交易代码 |
JM |
上市交易所 |
大连商品交易所 |
附件: 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交割质量标准 F/DCE JM001-201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交割的焦煤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运输要求等。 1.2 本标准规定的焦煤是指经过洗煤厂洗选,质量指标满足生产焦炭要求的焦煤,产地不限。 1.3 本标准适用于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煤合约交割标准品和替代品。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5751 中国煤炭分类 GB/T 212 煤的工业分析方法 GB/T 214 煤中全硫的测定方法 GB/T 479 烟煤胶质层指数测定方法 GB/T 5447 烟煤粘结指数测定方法 GB/T 6948 煤的镜质体反射率显微镜测定方法 GB/T 15591 商品煤反射率分布图的判别方法 GB/T 397 炼焦用煤技术条件 GB/T 3715 煤质及煤分析有关术语 GB 475 商品煤样人工采取方法 Q/CY-MKZY-006-2012 炼焦煤炼焦试验方法 40KG试验焦炉法 3 术语和定义 GB/T 371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质量要求 4.1 标准品质量要求 指标 质量标准 灰分(Ad),% ≥10.0且≤11.5 硫分(St,d),% ≥1.10且≤1.40 挥发分(Vdaf),% ≥16.0且≤28.0 粘结指数(G) 入库≥75 出库>65 胶质层最大厚度(Y),mm ≤25.0 4.2 替代品质量差异升贴水 指标 允许范围 升贴水(元/吨) 灰分(Ad) ≥9.0%且<10.0% 每降低0.1%,升价2 <9.0% 以9.0%计价 硫分(St,d) ≥0.80%且<1.10% 每降低0.01%,升价1 <0.80% 以0.80%计价 胶质层最大厚度(Y) >25.0mm 0 4.3试验焦炉实验生成焦炭反应后强度(CSR)>50%。 4.4 镜质体随机反射率标准差(S) ≤0.13。 4.5 水分Mt≤8.0%。水分含量大于8.0%的,按超过部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一位扣重(例如,实测水分为9.32%,扣重1.3%)。 5 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5.1 试样的采取和制备按照GB 475的规定执行; 5.2 水分、灰分、挥发分的测定按照GB/T 212的规定执行; 5.3 硫分的测定按照GB/T 214的规定执行; 5.4 粘结指数的测定按照GB/T 5447的规定执行; 5.5 胶质层最大厚度的测定按照GB/T 479的规定执行; 5.6 镜质体随机反射率的测定按照GB/T 6948的规定执行; 5.7 镜质体随机反射率标准差的判别按照GB/T 15591的规定执行; 5.8试验焦炉实验生成焦炭反应后强度的测定按照Q/CY-MKZY-006-2012的规定执行。 6 运输要求 焦煤应当用洁净的火车车厢、汽车车厢、轮船船舱或其它运输工具装运。 7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大连商品交易所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