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休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和交易时间的通知
2017-09-26
尊敬的投资者:
2017年国庆节和中秋节临近,根据交易所休市安排的公告,10月1日至8日为节假日休市。我公司经研究决定对休市前后相关品种期货交易保证金统一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若2017年9月28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若9月28日未出现单边市,黄金、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原比例调整为17%;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原比例调整为19%;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由原比例调整为21%;线材、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不作调整。
大连商品交易所: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7%;将鸡蛋品种(除1710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提高至17%;将铁矿石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21%;焦炭、焦煤、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4%。
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详见交易所网站通知。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2017年10月9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金、白银、铜、铝、锌、铅、镍、锡、热轧卷板、石油沥青、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鸡蛋品种(除1710合约)、铁矿石品种、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结算时起,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调整前水平。
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详见交易所网站通知。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持仓调整。注意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防范交割风险。
特别提示各位投资者,2017年9月29日(星期五)当晚不进行连续交易。10月9日所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连续交易。详见各交易所网站通知。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