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国庆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和交易时间的通知
2018-09-26
尊敬的投资者:
2018年国庆节假期临近,根据各交易所相关公告并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交易时间以及休市前后相关品种期货交易保证金统一标准调整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晚上不进行连续交易。
9月29日(星期六)至9月30日(星期日)周末休市。
10月1日(星期一)至10月7日(星期日)休市。
10月8日(星期一)08:55-09:00所有期货合约进行集合竞价,当晚进行连续交易。
二、若2018年9月27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原比率调整为15%、阴极铜、铝、锡、白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原比率调整为17%;锌、铅、镍、热轧卷板、石油沥青、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原比率调整为19%;螺纹钢、天然橡胶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由原比率调整为21%,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大连商品交易所:将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鸡蛋、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比率调整为15%,豆粕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比率调整为17%,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除菜籽、强麦外,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由原比率调整为15%,其他品种维持不变。
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率调整为19%。
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详见交易所网站通知。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三、2018年10月8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交易保证金比率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涨跌停板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率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率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上述品种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率恢复至原有水平。
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保证金比率恢复至12%。
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详见交易所网站通知。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比率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四、特别提示事项
(一)自9月28日14:00起公司有权对持仓风险率低于公司标准100%的客户持仓进行减仓处理,请投资者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持仓调整。
(二)请投资者注意相关合约持仓限额、临近交割1810合约整倍数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防范交割风险。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的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1810期货合约进入交割月,请在9月28日前及时处理违规持仓,否则公司将根据交易所规则对违规持仓执行强行平仓。
(三)鉴于国庆节休市时间较长,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位投资者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操作,及时减仓、清仓过节,理性投资。
特此通知。
附件:国庆期间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一览表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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