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18-12-03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的通知》,经我公司研究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自2018年12月3日(星期一)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1%;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2%;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统一调整为17%。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