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春节休市期间市场风险控制工作和交易时间的通知
2019-01-30
尊敬的投资者:
2019年春节假期临近,2月2日至2月10日为节假日休市。根据交易所节日期间风险控制工作的相关通知,我公司研究决定对春节休市前后期货交易保证金统一标准做如下调整:
一、若2019年1月31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的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5%;铜、铝、锌、铅、镍、锡、白银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7%;天然橡胶、螺纹钢、线材、石油沥青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8%,纸浆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6%。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鸡蛋、豆粕、豆油、棕榈油、玉米、玉米淀粉、乙二醇、聚乙烯、聚氯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5%;焦煤、焦炭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7%;铁矿石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8%;胶合板、纤维板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菜籽、强麦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5%,其中苹果期货1903合约、1905合约及1907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由原比例调整为18%。
二、自2019年1月31日(星期四)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若1月31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黄金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白银、铜、铝、锡和纸浆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锌、铅、镍、线材和热轧卷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8%;螺纹钢、石油沥青、天然橡胶和燃料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9%。
大连商品交易所:黄大豆1号、黄大豆2号、豆油、玉米、玉米淀粉、豆粕、鸡蛋、聚氯乙烯和乙二醇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6%;铁矿石、棕榈油、聚乙烯和聚丙烯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8%;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郑州商品交易所:苹果、玻璃、晚稻、粳稻、早籼稻、菜籽油、甲醇、普麦、菜籽粕、硅铁、锰硅、白砂糖、PTA、新动力煤、棉纱和棉一号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7%;菜籽、强麦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期货品种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若1月31日(星期四)未出现单边市,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涨跌停板幅度由原比例调整至10%。
三、2019年2月11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上海期货交易所: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燃料油和石油沥青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5%,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由9%调整为8%;其他品种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大连商品交易所:自各品种持仓量最大的两个合约未同时出现涨跌停板单边无连续报价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焦煤、焦炭、胶合板和纤维板品种涨跌停板幅度和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郑州商品交易所:自品种持仓量最大的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市的第一个交易日结算时起,各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恢复至原有水平,下一交易日起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相关品种涨跌停板幅度的调整以交易所公告为准,详见交易所网站通知。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高于上述标准的期货合约,仍按原规定执行。
特别提示各位投资者:自2月1日14:00起公司有权对持仓风险率低于公司标准100%的客户持仓进行减仓处理;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提前做好资金安排和持仓调整,建议轻仓过节,防范市场风险。注意相关合约持仓限额、整倍数调整、交割准备等事项,防范交割风险。
连续交易提示:2019年2月1日当晚不进行夜盘交易。2月11日所有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的集合竞价时间为08:55-09:00,当晚恢复夜盘交易。详见各交易所网站通知。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