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告客户书
2012-07-25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期货市场账户规范工作的决议》(证监会公告{2011}20号)和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关于开展期货市场常态化休眠账户认定与处理工作的通知》(监控函{2012}34号)的有关要求,我公司自2012年7月起,每月进行一次休眠账户的认定和处理。休眠账户的认定日:每月15日(遇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顺延)。对满足休眠条件的账户将被限制开仓权限。
休眠账户如需激活,请与我公司总部或营业部联系重新办理激活手续。如有疑问,请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010-85127592或登陆公司网站www.msqh.com/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