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
2015-08-26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调整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非套期保值持仓交易保证金的通知》,经研究决定,对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一)自2015年8月26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1%提高到13%,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2%提高到14%,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由目前合约价值的12%提高到14%;
(二)自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16%,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17%,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进一步提高到17%;
(三)自2015年8月28日(星期五)结算时起,沪深3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21%,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合约价值的22%,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非套期保值持仓的买入持仓交易保证金再进一步提高到22%。
即日起视行情变化及交易所通知适度、机动地提高客户盘中出金限制金额。
沪深300、上证50、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根据交易所标准同比例调整。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