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管理的通知
2015-09-08
尊敬的投资者:
为落实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2015年9月2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客户管理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长期未交易的客户〔2015年3月1日之前开户(获取交易编码)且2015年3月1日至2015年9月2日未交易的客户,下同〕,将于2015年9月7日起暂停金融期货交易权限。
二、长期未交易的客户在重新开通金融期货交易权限之前,应知悉交易所现行的交易规则及其实施细则,承诺账户系本人使用,不会出借,转让账户或将账户委托他人操作,承诺合规交易,签署承诺书。操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首次申请金融期货交易编码各项要求,具体如下:
(一)客户签署《参与金融期货交易承诺书》;
(二)客户提供本人签名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进行适当性评估(包括申请开通交易权限前一日可用资金大于50万);
(四)进行金融期货知识测试。
三、休眠客户激活流程同此通知要求。
特此通知
民生期货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七日